首頁 明星賽簡介 相關文章 照片花絮 影音專區 票選專區 票選結果 紀念商品
明星賽簡介 相關文章 照片花絮 影音專區 票選專區 票選結果 紀念商品

回到文章列表

棒球場上的道德困境

作者:簡書廷 2016-12-24

  如果棒球之神在你前方放著兩張卡,一張寫著「晉級」,而另一張寫著「淘汰」,並且祂緩緩說道:「你被允許可以將兩張卡都翻過來看,卡的反面是條件,照著條件完成就會得到卡面上的結果。」於是你好奇地掀開了兩張卡,但發現一件驚人的事-「晉級的背面寫著『跑者故意出局』,而淘汰的背面卻寫著『盡力得分』?」。筆落至此,想必讀者必定滿頭霧水,難道棒球之神也會出現邏輯失誤?讓我們喝杯水,鑽進時光機,回到2015年6月21日那天下午,沙塵四處飛揚的台大棒球場。   一個期末考前的周日午後,一群熱血男兒在台大盃的四強賽場上奮力對決,比賽結果出乎大家意料,工管以4比2扳倒了強權梟雄(雄中OB),除了打進冠軍賽以外,更中止了梟雄的驚奇27連勝之旅。最終工管奪得了亞軍,創下近年來最佳紀錄。回顧工管的亞軍旅程,首場比賽以6比0扳倒強敵機械,但次戰即踢到鐵板,被醫學的一記再見安打襲擊,以7比8吞敗。故事聽到這,讀者或許會想,預賽輸了卻還能打到決賽,這是什麼賽制呢?

  該屆台大盃比賽共25隊報名,取9隊晉級複賽,再取4隊晉級四強。預賽的部分則是以分組循環的方式進行,工管、機械及醫學同分在D組,僅有一隊能夠晉級。4月19日醫學以再見安打擊敗工管,使得該組戰況變得混沌不明。由於秩序規章明訂當三隊「互咬」(註1)形成戰績相同時,須進入失分率(註2)比序,對於背水一戰的機械而言仍保有一線生機。於是機械在5月11日面對醫學時展現超凡的韌性,雖打完五局後仍以3比4落後,但六局上機械眾將大爆發奪下四分反以7比4超前,最後也守住城池以三分之差獲勝。醫學因六局上半失守,失分率「暴漲」到1.400,超越工管的1.333而在本組敬陪末座;反觀首戰落敗的機械,因本場的優異表現,以1.111成為該組最低失分率。這真是一段逆境中求生存,發揮韌性的經典勵志故事啊!

  故事扯遠了,該回到時光機走出來的那個地方。時間調回炎熱的2015年6月21日午後,還記得在陣陣沙塵中戳破梟雄連勝神話的熱血男兒嗎?想必就是背水一戰打出十足韌性的機械吧!不對,剛剛說擊敗梟雄的是工管呀?莫非小編腦內的時空開始錯亂了?

  讓我們攤開秩序規章關於戰績比序時的規定。比序第二項(註3)提到,當三隊戰績相同時,先進入失分率比序,取較低兩隊者,再比較此兩隊對戰勝負。就是這個「再」,讓看似單純的勵志故事變得有點複雜。想必最關鍵的就是醫學機械一戰的六局上半了,在這個半局機械添得四分,使醫學系失分率跌落為分組末座。但也正是這個四分,使工管系成為失分率第二,經比較機械工管一戰之對戰勝負後,由工管取得晉級門票。

  機械若想晉級,首先得擊敗醫學,「並」力保醫學不成為失分率最高的球隊,如此一來才能在比較對戰勝負後晉級。聰明的你,想必會發現故事的關鍵-「要擊敗對手,卻又不能讓對手失血過多?」這矛盾的話語,便是機械面臨的「道德困境」。我們透過簡單的數學運算可以知道,六局上半機械只要得到兩分便能超前比分為5比4,同時控制醫學的失分率在1.200(仍然優於工管居第二位),機械便能晉級。但經驗告訴我們,一分差是不夠保險的。不夠保險嗎?再得一分可以嗎?好,但只有兩分差,大家還是心慌慌,怎麼辦?再打個安打得一分呢?

  於是該局機械灌進四分,把差距拉開到安全的三分差,卻也親手喪送了晉級機會。我們獲得一個結論:「機械這局只要得三分就好,得第四分就被淘汰了。」想起棒球之神在你面前放的那張「淘汰」卡了嗎?怎麼有一種「既視感」啊?更極端一點想,如果得了三分之後三壘還有一名跑者,是否該照著「晉級」卡的指示,乖乖地要求跑者「故意出局」?棒球規則的1.02即開宗明義地提到,以獲取多分得勝為目的。難道我們要違背棒球規則嗎?

  台灣打棒球的人何其多,難道只有這麼一個「道德困境」的例子嗎?無獨有偶,在2016年10月7日,中華職棒尋求三連霸的Lamigo桃猿面對中信兄弟 ,就落入了「贏球即無法打季後賽」的窘況。訝異嗎?讓我們看看中華職棒的季後賽規定,若上下半季冠軍隊相同,即由年度第二及第三名兩隊進行季後賽,勝者進入總冠軍賽。當時,Lamigo桃猿若擊敗中信兄弟,只能眼睜睜看著義大犀牛成為下半季冠軍,並於總冠軍賽迎戰上半季冠軍及全年冠軍中信兄弟。

  這兩個道德困境都顯示了「規則」的缺陷,良好的制度規則不應與全力拚戰之精神相違背。因此,不是棒球之神出現邏輯失誤,而是制度設計者思慮不甚導致道德困境的出現。試想,若該年台大盃戰績相同時比序規定刪除「取較低兩隊者,再比較此兩隊對戰勝負」,即可讓參賽隊伍盡全力表現;中華職棒若廢除上下半季賽制,逕取年度第一與第二進行總冠軍賽,球隊也不會陷入道德困境。 註1:「互咬」一詞通常指參賽三隊互有勝負之情形,如A隊勝B隊、B隊勝C隊及C隊勝A隊。 註2:失分率之定義為該隊失分數除以防守局數。 註3:2015台大盃戰績相同時之比序第二項規定,當三隊戰績 相同時,先比較三隊失分率,取較低兩隊者,再比較此兩隊對戰勝負,勝者排名在前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  小編想說的是,謹慎的規定會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,每位規則制定者都應該小心為之。回到我們剛開始提到的情境-,小編想聽聽大家的意見,究竟你是否會服膺道德而選擇全力搶下一分,抑或你會在本壘前以「自殺」方式形成出局數呢?

  Tag你身邊腦袋看起來最清楚的,或是最常遇到衰事的朋友來回答吧!